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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招生与就业办是学院负责普通全日制招生、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的职责部门,其主要职责为:
    一、负责贯彻执行上级招生、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的政策、法规;制定学院招生、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等方面的规章制度。
    二、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学院普通高考的招生计划;加强与各省(市、自治区)招生主管部门合作,建立良好的协作关系,进一步拓展省外招生计划;组织编印各类招生宣传材料,做好招生宣传和政策咨询等相关工作。
    三、负责组织实施学院全日制学生的录取工作,确保完成年度招生计划;并进行新生资格审查。
    四、负责统计上报毕业生情况,编制毕业生就业指导计划;负责收集和发布毕业生就业信息及招聘单位信息;组织专场招聘会;负责毕业生就业协议的审核,办理毕业生就业手续,上报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;协助办理毕业生户口迁移和档案转移;办理违约、改派事宜。
    五、负责毕业生跟踪调查研究,做好就业数据分析和就业工作总结;负责牵头汇总、整理、完善校友录,定期与毕业校友联系。
    六、负责招生、就业各类文件、数据的审核、上报及部门档案的整理、归档等工作。
    七、协助财务处做好有关新生收费标准的制定。
    八、负责部门网站的建设、设备管理、网络维护、数据更新工作。
    九、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。